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
苍南律师
2025-04-16
(一)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犯罪分子,要明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,也就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,而不能以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作为起算日。
(二)对于未被先行羁押的犯罪分子,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一审判决在过了上诉、抗诉期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有期徒刑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有期徒刑起算时间分两种情况,一是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;二是未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。
2.对于被先行羁押的情况,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,法院虽作出判决但未立即交付执行时,不能以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起算。这能确保先行羁押的时间得到合理折抵,保障犯罪分子权益。建议司法机关严格明确判决执行之日的界定,避免出现认定不清的情况。
3.对于未被先行羁押的情况,判决确定之日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过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作出即生效。这样规定可明确刑期起始,保证司法程序的严谨性。建议在判决时向犯罪分子清晰说明判决生效时间及刑期起算方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有期徒刑起算分两种情况,有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;未先行羁押的,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,若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,其刑期从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开始计算,且羁押的时间可按一日折抵一日刑期。若法院虽作出判决但未立即交付执行,不能以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作为起算日。若犯罪分子未被先行羁押,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一审判决过了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准确把握有期徒刑的起算时间十分重要,这关系到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限。如果大家在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或其他法律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有两种情况:
一是被判刑者在判决执行前已羁押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,也就是实际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,不能把判决宣告或送达日当作起算日。
二是未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确定日起算,即判决生效日,一审过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作出即生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时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。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。即便法院作出了有期徒刑判决,若未立即交付执行,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不能作为起算日。
(2)若犯罪分子未被先行羁押,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过了上诉、抗诉期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提醒:
了解有期徒刑起算时间对当事人意义重大,不同情况起算点不同。若涉及相关案件,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法律分析。
(二)对于未被先行羁押的犯罪分子,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一审判决在过了上诉、抗诉期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有期徒刑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有期徒刑起算时间分两种情况,一是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;二是未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。
2.对于被先行羁押的情况,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,法院虽作出判决但未立即交付执行时,不能以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起算。这能确保先行羁押的时间得到合理折抵,保障犯罪分子权益。建议司法机关严格明确判决执行之日的界定,避免出现认定不清的情况。
3.对于未被先行羁押的情况,判决确定之日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过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作出即生效。这样规定可明确刑期起始,保证司法程序的严谨性。建议在判决时向犯罪分子清晰说明判决生效时间及刑期起算方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有期徒刑起算分两种情况,有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;未先行羁押的,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,若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,其刑期从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开始计算,且羁押的时间可按一日折抵一日刑期。若法院虽作出判决但未立即交付执行,不能以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作为起算日。若犯罪分子未被先行羁押,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一审判决过了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准确把握有期徒刑的起算时间十分重要,这关系到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限。如果大家在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或其他法律方面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有两种情况:
一是被判刑者在判决执行前已羁押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,也就是实际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,不能把判决宣告或送达日当作起算日。
二是未被先行羁押的,刑期从判决确定日起算,即判决生效日,一审过上诉、抗诉期生效,二审作出即生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时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。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。即便法院作出了有期徒刑判决,若未立即交付执行,判决宣告或送达日期不能作为起算日。
(2)若犯罪分子未被先行羁押,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过了上诉、抗诉期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提醒:
了解有期徒刑起算时间对当事人意义重大,不同情况起算点不同。若涉及相关案件,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法律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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